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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游下月须发行程表 标明行程及购物等细节

[日期:2007-06-01]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字体: ]
  为抵制低价团,保证内地游客的利益,香港旅游业议会日前通过新的接待规定,接待入境团的旅行社必须提前向旅客派发行程表,标明具体行程、住宿及购物等细节安排,否则旅行社将被处以最高20万港元的罚款。据悉,新规定会在春节黄金周前实施。


  据了解,香港旅游业议会去年接到的入境旅客投诉共714宗,较前年增加逾四分之一,其中对购物的投诉占很大比例。针对内地旅客指被强迫购 物的事件连连发生,议会理事会通过新规定,团员抵港后,导游必须派发行程表,罗列行程、住宿和购物等细节,并要订明旅客可自由购物,又会提醒旅客享有“14天购物保障”。

  据悉,新措施于2月15日春节黄金周前实施,相关旅行社要将行程交给议会登记,违规旅行社将被罚款5万至20万港元。(刘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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