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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掀起国庆“驴行热” 意外谁负责

[日期:2007-06-01]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作者: [字体: ]

   不久前南宁一位女性“驴友”在武鸣县两江镇大明山脚下的赵江河谷露营时,因遭遇突发山洪而不慎遇难的“7·9”事件至今已事隔2月有余,这对南宁市许多户外运动爱好者来说至今仍令他们刻骨铭心。记者在南宁数个户外运动网站上看到,每当有驴友无意中提起这一事件时,不少网友都跟帖表示伤感不已。

眼下离国庆长假越来越近,记者发现,相约背起行囊一起“驴行”的帖子在网上也日渐增多,跟帖同行的网友也不少。

  热帖 征驴友国庆同游

  “征驴友同游稻城!!!--本人计划9月26日晚上到成都,9月27日到10月7日游稻城、新都桥和峨眉山,想找线路相同的驴友一同包车。有意者发短信或加QQ×××××××。”9月22日,记者在某户外运动网站上看到许多相约“驴行”的热帖,驴行路线近的有武鸣大明山溯溪行、横县九龙瀑布的降溪行、隆安绿水江和宾阳金坑峡的漂流行、桂林漓江徒步行等;远的则计划到云南丽江看“雪域”风情、到四川四姑娘山赏高原秋日、到海南博鳌海滩扎营等。其中到漓江徒步行的帖子,报名者竟达43人。

  随后,记者以“‘7·9’事件是否会对南宁驴友国庆期间的驴行造成影响”为题,在网上发帖作了调查,没想到竟遭到20多名驴友的“攻击”。干脆一点的驴友就答:不会!而不少驴友则酸溜溜、话中带刺地问记者:“你吃饭被饭噎喉后是不是以后就不再吃饭了?你走路被人撞后会不会从此不再走路?”

  提醒 露营要避免个人冒险

  不过,记者也留意到,在一些网站上相约“驴行”的帖子前后,都出现“驴行安全提示”、“驴行须知”、“出行务必登记”之类的帖子,温馨地提示驴友们相约出行时,务必安全第一,互相照顾,高兴出行,尽兴而归。

  据有关户外运动人士介绍,由于受驴友年龄、户外经验、团队意识、性格及露营地形复杂等因素影响,驴行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危机是十分正常的。那么,驴友们如何减少或避免这些危机呢?对此,广西红树林户外运动俱乐部赵先生介绍说,驴友相约出行前,要向家人或朋友通报出行相关情况,保持与家人或朋友通讯联系,以备应急时方便沟通。驴友在野外时要尊重领队的经验,依其决定和指示行走,避免单独行动和个人冒险行为;切勿离开现成的山路而随意步入草丛或树林,团队扎营地应安排营地留守及守夜人员;切勿在非指定地点生火或煮食等;此外,扎营前最好对周围地形及环境进行认真观察,以便出现意外后能尽快找到逃生通道。

  话题 “驴行”意外谁负责任

  “7·9”事件后,驴友们一向比较忌讳或避而不谈的“意外”两个字,立即很现实地摆在了驴友们的面前。一旦发生驴行意外,同行领队或驴友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常常是许多驴友所谈论的话题。

  驴友“肥驴”的观点得到了许多驴友的认同。“肥驴”认为,户外活动存在一定的风险,相约驴行时,如属于盈利性户外活动(收取领队费,召集人免费参加游玩等,都算是从中获取了利益),组织者因过失或故意造成其他队员出现意外,都不能免责。不过,如果组织的活动属于非盈利活动,队员人身安全的责任则自负。

  南宁市至诚律师事务所陆尚河律师则认为,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并不禁止驴友相约驴行,对驴行中出现意外事件的责任承担问题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约定。从法律上说,驴友们属于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对驴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人身安全问题进行一定能力的判断和防范。所以,驴友们对此产生的后果应承担绝大部分的责任,有证据证明组织者或其他驴友存在过错是造成意外事故发生时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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