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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旅游保险有“四个注意”

[日期:2008-09-26]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体: ]
    十一”长假即将来临,不少人打算外出旅游。保险专家建议,游客在外出旅游期间应为自己和家人投保旅游保险,但在购买旅游保险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旅游责任险不保游客“意外”。一些跟团出游的游客认为,只要旅行社投保了旅游责任险,无论发生什么问题都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保险专家说,游客在旅行途中出现意外情况,旅行社只负部分责任,因为旅游责任险是规定旅行社一定要承保的保险,它只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埋单,而游客本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则不在承保范围内。因此,外出旅游一定要给自己和家人买一份旅游意外险来增加保障。

  其次,境外旅游保险保额并非越高越好。保险专家说,到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旅游,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而到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旅游,如果行程较短,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

  第三,投保期限应与出行时间相匹配。保险专家说,如果旅游行程发生变更,游客应调整所选保险的保障期限;如果出现旅程延误、旅程取消等情况,游客应向机场或航空公司等部门索取航班更改的书面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以便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

  最后,出险后不一定能得到全额赔偿。保险专家说,人身意外保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除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赔付金额外,其他人身意外保险都是按比例赔付。此外,很多旅游意外险对于赛马、攀岩、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滑板、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免责”。因此,旅游者在选择旅游险时,要留意保险公司推出的旅游险在分项责任的赔付方面是否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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