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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不是唯一的办法,将旅游团陷阱一军的锦囊妙计

[日期:2011-05-27] 来源:北国网  作者: [字体: ]

春季又是外出旅游的好季节,想轻松度过一愉悦旅途固然是每个人的梦想,但在游玩过程中,有时难免遇到一些景点宰客、旅行社甩团、入住酒店降级等偷梁换柱的把戏。

所以,下面的内容都将是你在出游前应该知道的知识。有些是你没有注意的细节,有些是市场上似是而非的误区,而有些则是一些商家的误导。如果你看到这些,能够对你的春季出游有用的话,那将是我们最高兴的事。

案例1:低“起价”背后费用多

市民王先生相中了一个热门线路的旅行团,而且发现该旅行社的报价,要比自己咨询过的其他几家要便宜很多,但行程的路线,包含的景点都完全一样,心中还暗自高兴。可出发后,该旅行社在途中又擅自增加8个旅游景点,并强行加收一笔“自费项目费”,其实一点没有便宜到。

解决之道:而事实上,王先生所参加的“低价团”只是一种迷惑游客的手段。在广告中,其实只报出包团价格的一部分,游客必须再负担一笔费用才能出团。建议游客报名前一定要仔细询问具体报价,不要一味追求便宜;行程中的每一环节在签订合同前,都要问清楚。

案例2:旅游过程中景点名不符其实

不少游客在出游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这种情况:以出国游为例,首先是旅行社隐瞒出国游的真实费用,等消费者交齐款做足准备欲罢不能时再让消费者多掏钱;其次是旅游项目与出行前所宣传的有较大出入;第三是有的旅行社甚至不让游客下车,只让其在车上“远观”;第四是旅行社常向游客收取不合理费用。在出国游期间,旅行社往往以国际惯例为由强行收取导游费、司机费。有些导游甚至连同地陪威胁、恐吓游客。而事实上,国家旅游局已经三令五申强调导游不得索要小费。

解决之道:在出游前,消费者要和旅行社签订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出境游的行程、路线、景点安排、食宿安排等。

而保留相关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在旅游过程中,假如出现涉及餐饮、住宿、游览、交通等方面的纠纷时,游客要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权益受到损害时,一方面应据理力争,一方面则应保留相关凭据,为回国后投诉或起诉做准备。

案例3:食宿星级酒店遭遇“降级”

外出旅游时,有些游客会发现,几乎所有的中档价位的常规团都会规定“住宿三星或同级酒店”,许多游客在报名的时候往往忽略这一点,等入住时才发现问题就晚了,这样的酒店不是设在郊区就是装修老旧,反正价格肯定比真“三星”便宜很多。

解决之道:住宿三星级酒店或同级这种说法充满变数,偷梁换柱的事时有发生。最常见就是一个“准”字,所谓的“准三星”,按行话解释起来就是按照三星级标准设计装修,但还没有评到三星级酒店。

对于受骗的游客来说,可直接向旅游局的质监部门投诉,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中明确规定,“安排的饭店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档次,旅行社退还旅游者所付房费与实际房费的差额,并赔偿差额20%的违约金”。

案例4:旅游团变成“购物团”

某旅行社的港澳豪华品质团的行程中写着:“顺道参观首饰工厂了解珠宝、黄金的制造过程,亲身感受黄金的魅力……后前往海港城等名店购物。 ”

目前有些旅游路线上所有的参观都是在指定购物点,而每一个购物点都会有回扣。从游览的角度看,行程中是完全没有必要设置参观珠宝、黄金的制造等项目的,旅行社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拿回扣。

解决之道:对此类物品,若不喜欢,坚决不买!如果导游让你干等,那就在背包中随身带些休闲书籍及娱乐玩具供消遣备用。如果你实在不能忍受旅行中的进店购物行为,最好在包团时就向旅行社问清楚,尽量选择不含进店购物项目的旅游线路,参加一些纯玩团,不过价格相对会高一些。

案例5:偷省保险费游客受伤难索赔

一市民参加旅行社的庐山三日游,爬山过程中,不慎滑倒扭伤了脚。回来后,市民认为报团时旅行社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于是要求旅行社赔偿部分医疗费用,旅行社却认为爬山途中,该社导游已尽到提醒义务,市民属于自己扭伤,不在旅行社赔偿范围之内。旅社责任险的责任范围是:旅游过程中,如果因为旅行社的疏忽或者失误导致游客受

伤或发生意外,游客可向旅行社索赔。但如自己不小心或遭遇不可预料的意外,不属于旅行社赔偿范围,而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畴。

解决之道:按照旅游条例相关规定,旅行社必须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但是由于并非强制,所以不少旅行社在实际操作中能省则省。故而如果是参与危险度较高的旅游项目,建议游客事先问清旅行社是否为自己购买了保险,并根据需要自行购买或请旅行社帮忙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案例6:景区消费也是陷阱重重

某旅游团在游览一处民族风情村时,游玩现场,男性团友们被推荐体验少数民族婚嫁风俗。他们换上了少数民族服装,戴上“槟榔坠”,一群少数民族打扮的少女笑容可掬地拥上来,和他们完成了对歌、喝交杯酒,背入“洞房”的仪式。

可体验完毕后,少女们话锋一转,开始谈钱,说按照当地风俗,男士本该在女家做49天的长工,所以游客们也要交49元钱“自赎”,另外,还必须给少女们一些小费,每位不能少于10元。因事先未说明收费,故现场游客纷纷抗议,但不交钱,少女们会围上来威逼,甚至破口大骂。游客无奈只好“花钱消灾”。

解决之道:其实这是旅游景区的消费陷阱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许多景区都会有一些事先并不告知收费、但当你参与后却突然要价的项目。对于这种情况,最好事前和导游沟通清楚,了解清楚哪些项目属于免费,哪些项目是收费的,以免上当。

案例7:“老乡店”其实也很忽悠人

以大家同是老乡为由,骗你进店购物。“老乡店”在很多景区都有,某旅行社的一位导游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带团去大理,车刚到购物区,一些购物点的售货员就跟上来,发现这个团是辽宁的,就和游客说自己的老板也是东北人,同是老乡,可以用便宜的价格把玉器卖给游客。这位导游曾亲眼看着一个店员以同是老乡为由,让一名游客把一块标价为2000元的玉以800元的价格买走。而对于经常跑这条线,看多了玉的导游来说,这块玉根本就只值个一两百元。

解决之道:游客在外面几天,难免有思乡情结,老乡店就是利用游客的这种思乡心理来引诱其上当受骗。不要相信“老乡店”,老乡也是要做生意的,不会亏本经营,当然最好是不要轻易购买贵重物品,或者请内行的人帮忙看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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