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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拿什么拯救天灾的损失?(图)

[日期:2011-08-10] 来源:大连晚报  作者: [字体: ]
台风“梅花”飘过我市,部分景区及涉水项目等被迫关闭。 高强 摄
台风“梅花”飘过我市,部分景区及涉水项目等被迫关闭。 高强 摄

  本报记者 卢真珍

  台风“梅花”前天飘过我市,给我市的旅游业造成了一定影响。部分景区及涉水、登山等项目被迫关闭,我市大部分旅行社都暂停了团队旅游活动,将游客安排在酒店内休息。还有一些旅行社把室外的活动转为室内,造成几个室内景点爆满,游客因旅游质量下降产生纠纷。我市旅游业该如何应对恶劣天气成为值得重视的问题。

  景点关闭损失较重

  8月我市正值旅游旺季,但是因为“梅花”的到来,各大旅游景点纷纷闭园。海滨浴场全部关闭,与海有关的项目都无法使用,户外游乐设施也都停了。记者从老虎滩海洋公园鸟语林了解到,从7日开始,已经有50多只珍贵的鸟被转移到繁殖场、固定笼舍等安全地带;老虎滩海洋公园闭园一天;圣亚海洋世界和发现王国前天中午开始闭园;森林动物园7日下午开始闭园。据不完全统计,受“梅花”影响,几家景点因闭园造成损失近500万元。

  另外,由于前天上午,有些室内景点还开放,一些旅行社把游客集中到这里,也导致了景点人员爆满,游客无法享受到原本应有的服务,所以纠纷也偶有发生。

  记者了解到,遇上这样的天气,大部分旅行社选择让游客在宾馆休息。一些旅行社表示,等“梅花”过后,他们会及时修改行程,尽量压缩时间让游客把行程中规定的景区景点都玩到,对于实在无法去到的景点,会退款给游客。

  旅游局发通知要求妥善安置游客

  据悉,在“梅花”来临前,市旅游局就给各旅行社下发了通知,要求对因台风影响滞留在连的旅游团队给予妥善安置。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好住宿、就餐安置,指派专人具体负责。对游客中的老人、儿童和身体不适者,要给予特别的关照。

  律师:如无约定可申请索赔

  对于耽误一天时间,没有按照计划完成规定行程,游客是否有权利向旅行社索赔?

  昨天,辽宁诚事律师事务所的任厚诚律师说:“旅行社应提前做好出游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延期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和理由,以便对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因旅行社的原因无法成行时,游客可依据有关旅游法律、法规提出赔偿请求,或者双方共同协商,另行安排旅游计划。”

  任厚诚指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第6条的规定,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当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他说,“一般情况下,不可抗力因素及自然因素,原则上是例外的,但是如果合同中没约定,游客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赔偿请求。”

  旅游预警是否可行?

  记者了解到,面对灾害天气,我市旅游局目前还没有更好的办法来解决游客的滞留问题。

  有些游客呼吁建立旅游预警机制,防范此类恶劣天气。可是,这样的极端天气很难做出精确的预测,比如这次的台风“梅花”,原本预报在我市登陆,可是实际上却绕到了朝鲜沿海登陆。所以想要提前预警,难度也比较大。

  面对强降雨给旅游行业带来的损失,旅游局表示,旅游涉及产业链众多,应当拧成一根绳,加强旅游和气象、国土、通信等部门的合作,进一步畅通旅游安全预警和安全防范信息发布渠道,建立旅游综合信息发布平台,有效指导游客出行,完善旅游应急管理体系,提高游客满意度。灾害来临时,保障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灾害过后,抢修旅游景点,以尽快开门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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