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背景:
阅读新闻

雅鲁藏布峡谷被困驴友今天有望完全脱险

[日期:2012-05-15]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作者: [字体: ]

魏峰等人已坐溜索跨过了河,到达扎曲村,今天前往排龙乡。

 

魏峰等人已坐溜索跨过了河,到达扎曲村,今天前往排龙乡。

 

  河南商报记者 邢军 李政

 

  救援的进度令人欣喜。昨天中午,魏峰等3名伤者和救援人员已坐溜索跨过了河,到达扎曲村。

 

  扎曲村离排龙乡还有一天的路程,但沿河而上,道路非常崎岖,全靠步行。如果进展顺利,他们今天就能到达排龙乡,比原计划提前3天。

 

  河南户外救援总队队长"岁月无声"已经驱车从米林县赶到了排龙乡,等待救援人员。

 

  一名多次参与户外救援的民警建议,由政府出面建立一个包括公安、消防、急救、后勤在内的专业救援大队,统一管理、调配。

 

  什么是核心保护区?

 

  三种原因让有些区域"闲人免进"

 

  此次河南驴友等人遇险,当地政府在发布消息时,称他们私自进入"雅鲁藏布大峡谷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有网友问,"核心保护区"是个什么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明确界定: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其中,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划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景区设立核心区,一是因为里面无人无路,野兽出没,贸然进去无法保证生命安全;二是里面生长着原始动植物,不容被破坏;还有就是防火、野生动物的保护需要。

 

  登山最好去备案

 

  "偷登"所致事故,已占总事故的85%以上

 

  一些有心的户外救援人士发现,此次河南两名驴友探险西藏雅鲁藏布大峡谷未在当地有关部门备案。

 

  据中国登山协会统计,目前驴友探险"偷登"已经成为中国登山户外运动的一个顽疾,"偷登"造成的事故已经占到总事故的85%以上。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通过媒体报道才知道徒步队伍出了事故。"很多地方的登山管理部门都有这种遭遇。

 

  为什么要冒险?

 

  美景和挑战让人无法抗拒

 

  虽然伤者已经获救,但仍有很多网友不理解:魏峰和孙会涛为何要冒着生命危险,穿越这条天路?

 

  雅鲁藏布大峡谷是青藏高原上最大的水汽通道,受印度洋暖湿气流的影响,峡谷具有从高山冰雪带到低河谷热带季雨林等9个垂直自然带。

 

  "走一趟,就像从我国东北来到海南岛一样,一路景色看遍。美景的吸引力,让人无法拒绝。"网友"六月天"说。

 

  而刺激驴友探险荷尔蒙上升的另一因素,就是"挑战"的欲望。这个1998年才向世界公布名称的大峡谷,至今只有10多位民间人士穿越。

 

  在网上,很多网友留言表达对这条峡谷的崇拜之情,以及无法穿越的遗憾。"穿越若成功了,将是多么的荣耀!"

 

  救援如何更专业?

 

  希望政府成立救援大队,多部门协作

 

  河南驴友魏峰等3人被困雅鲁藏布大峡谷一事,牵动着登封市公安局资深民警老郭的心。

 

  曾多次参与户外救援的他说,在河南,户外救援的主力一般是公安消防部门。"他们有民间户外救援队所不具备的工具,但对地形地貌不熟悉。而民间救援人员平时少有专业培训,没有专业救援工具,救援队员的生命安全没有保障,救援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需要队员承担。"

 

  户外救援,消防队和民间组织各有优势,哪个更专业?老郭有个想法,"成立一个以政府部门为依托、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户外救援大队,多部门协作,统一管理。"

 

  老郭所说的这个户外救援大队,下设几个中队:搜寻中队,以对地形较为熟悉的民间救援组织为主;救援中队,消防官兵为主,120指挥中心为辅,动用专业的搜救工具进行救援;增援中队,例如民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随时增援;后勤保障中队,负责后勤补给。

 

  对于专业户外救援,登封消防大队徐队长认为,户外救援的难点在于搜、救、运。经过这几年的摸索,河南户外救援队与消防部门已建立了协作机制,"有救援时就协作,没救援时就交流。"

 

  徐队长称,在这种协作机制下,登封年内有望成立山野救援专业分队,该分队就在少林寺景区里面,由登封消防二中队担任。

 

  救援该由谁埋单?

 

  救人义不容辞,埋单意见不同

 

  2010年7月,57名驴友在浙江文成县铜铃山因暴雨被困,56人获救,1人遇难。

 

  2010年12月,18名驴友在黄山迷路遇险,民警张宁海在营救中遇难。

 

  2011年8月,7名驴友在瑞昌市横港镇一溶洞探险遇困,6人获救,1人遇难......

 

  在网上,每次驴友遇险,都会引来争议:驴友是否该为自己的过失埋单?

 

  有网友表示,因个人过失付出代价,应让被救人支付相应救援费或对他们进行惩戒。也有网友认为,在现阶段我国公共救援、保险体系未完善的情况下,在公民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政府进行公共救援仍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国登山协会秘书长张志坚曾表示,就登山救援来说,应该建立起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分担的救援费用模式。尤其是明知故犯的驴友,个人应承担得更多些。

 

  链接

 

  如何防止悲剧再发生

 

  《新疆户外运动管理条例(草案)》(被媒体称为我国首部规范户外运动地方法规)首次提出对户外运动组织者进行责任追究——开展户外运动机构要负责每个成员安全,擅自从事户外运动的将处以5000元到200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组织者也要被没收非法所得,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保险公司可分担救援成本

 

  救人是一定要的,能否将社会成本降到最低?已有成熟户外救援经验的美欧模式,或许值得借鉴。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爱达荷州的法律均规定,针对因疏忽或刻意违规而令自己身陷险境的求救者收费。在新罕布什尔州,一名童子军远足时离开划定路线,结果扭伤了脚踝,需要救援。后来,州政府对这名男童的家人罚款2.5万美元。

 

  欧洲:分担救援成本的主要是保险公司。国外的保险公司对爬山、滑雪、水上和空中等高风险运动设有"特种保险"。

【iouter.com】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非(iouter.com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9608691@qq.com 或电话:189六四五六4971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收藏 推荐 打印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