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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登山实行申请审批制 个人私登等于自杀

[日期:2012-12-21]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 [字体: ]
说到今年5月发生的"珠峰被绑"微博事件,王天汉不愿意多回想,"我承认自己没有办理相关登珠峰的手续,违反了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管理规定,希望广大山友不要学我。现在我的生活很平静,对登山的热爱依然如初。"而在林芝因为翻雪山失踪的贵州高中生薛超的父母则依旧生活在悲痛中。"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我们心中的痛将伴随着这一生。"薛超的妈妈在电话中哽咽道。

 

登山活动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今年5月22日从海拔7800米山峰传来的两条微博震惊了无数网友:"我现在被捆绑于珠峰海拔7800余米处"、"我在大风中,在7800米海拔求救助"。一时间,许多山友转发了这两条微博,此事俨然变成了发生在世界海拔最高处的一桩绑架案。

 

随后记者从自治区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证实,发此微博的山友叫王天汉,"他违反我区登山条例管理规定,还误解了为他生命安全着想的登山队员。"区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扎西江措介绍。

 

6月8日,西藏商报又刊登了《翻雪山失去联系 已经19天了》的新闻,报道了贵阳学生薛超高考前为散心徒步墨脱,在翻越多雄拉雪山时与外界失去联系,尽管他家人在社会各界的帮忙下努力寻找,但至今仍无任何音讯。

 

早在2006年,为了发展登山事业,加强对登山活动的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过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于2006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个人私自登山相当于"自杀"

 

王天汉的微博事件和薛超的失踪,让人们把视线再次转向了户外运动安全,到底个人探险的爱好应不应该被阻止,私自登山有什么安全隐患?面对这个问题,西藏登山队许多专业的登山队员不约而同用到了一个词"自杀"。"个人私自登山等于自杀,王天汉是幸运的,他的行为在铸成大错前被及时阻止,而薛超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如果他当时听从同伴的劝告,及时回撤,就不会白白失去生命。"区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负责人感叹道。

 

西藏登山队队长尼玛次仁介绍:"我区气候比较特殊,雨雪较多春秋两季最易发生雪崩。一般来说,只有专业的登山团队人员才能掌握和预测山中变幻莫测的天气和隐藏的危机。驴友到我区来探险,最好能请专业的领队,哪怕只请一名,也会对探险团队的安全起到一定的作用。如果真的很热衷于户外探险的'发烧友',最好能在登山学校等专业学校接受培训。"

 

"专业的领队会判断路线,线路的选择至关重要,比如在雪山应该尽量走山脊,不要走积雪较深的山凹处,在30至40度山坡上忌讳走横阶。如果发现有雪粒向下掉或向下流,就要注意有雪崩发生的可能,这时候要停下来或是撤回安全地段。如果遇到雪崩,尽量往左右方向躲避。一般户外装备并不适合登山运动,登山对保暖性、防风防雨以及技术性的要求很高。有的山友发生意外和没有使用专业装备有一定的关系。登山一定要使用高山靴、冰镐、冰爪、安全带、安全帽、雪镜等。"尼玛次仁说。

 

"每年都有许多内地驴友来西藏探险,遇到险情如需西藏登山队进行救援,可以立即联系我们,登山队将义不容辞,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尼玛次仁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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