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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人刘翔又维权索赔,这次盯上小狗电器

[日期:2017-02-21] 来源:iouter.com  作者:iouter.com [字体: ]

  最近维权流行,先是葛优起诉艺龙、再是林志颖P图被告,昨日小狗电器官微也放出一封道歉信,向前奥运冠军刘翔致歉,再度曝出一起因肖像权而产生的纠纷。据了解,这是继滴滴出行、UCC之后,又一个被刘翔及其律师团队“请上被告席”的企业。

  

  小狗电器在道歉信中,先是回顾了刘翔自出道以来的出色成绩,表达了一个飞人铁粉的无限敬仰。特别是对飞人退役的惋惜,“2015年,刘翔宣布退役时,在举国致敬的洪流中,同步转发了赛场图片”,并为因此对刘翔产生的困扰和伤害,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据悉,本次刘翔维权的小狗电器,是国内知名吸尘器品牌之一。在道歉信中,“小狗”也做了自我介绍,诞生于1999年,至今已18个年头,还表态说是看着刘翔的比赛长大的,飞人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更是这只“小狗”学习的目标和榜样。

  而维权的原因与之前滴滴出行、UCC的原因一致——在刘翔退役时,小狗电器官方微博发布的一张致敬海报。小狗电器相关负责人也承认确实存在此纠纷,并表示:“小狗电器的初衷只是想表达对刘翔这样一位伟大运动员退役的敬意与惋惜,并不是用于商业宣传。”

  其实,这不是刘翔第一次维权。早在12年前,刘翔就已经打过一场有关肖像权侵权的官司——当时被起诉的是北京《精品购物指南》,最终经过二审判决,刘翔胜诉。

  去年8月,刘翔也是一纸诉状将滴滴出行告上法庭,认为滴滴出行官方微博在#刘翔退役了#话题讨论中,未经刘翔许可擅自使用其肖像图片,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使刘翔蒙受诸多误解,故起诉要求滴滴立即删除侵权图片,并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26万元。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刘翔的肖像权具有明显的明星效应,基于奥运冠军的“明星脸”产生,如果应用到市场经济中,冠军形象就会转化为财产利益。这也是刘翔频繁维权的原因。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虽然小狗电器坦言是“为了致敬”,并非商业用途,但这起官司无疑也给广大企业敲响了警钟,移动互联网时代加快了新媒体传播的速率,几乎到了“每逢热点必贴靠”的地步,这就要求时刻明确营销中的法律界限,不可随意使用他人肖像,一旦侵权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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