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起草第二阶段调研 主要章节已初稿
2011/4/29 10:57:55

 今年2月《旅游法》起草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之后,《旅游法》大纲已经确定、主要章节已形成初稿,起草工作进入了第二阶段。按照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安排,此阶段调研的主要任务是系统了解调研地区旅游业的发展情况,针对第三次全体会议汇总各部门意见后形成的七个主要问题展开论证性研究。调研工作主要由三个调研组完成。
  根据工作安排,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旅游法》起草组组长石秀诗带队的调研组,主要负责调研了解旅游规划、旅游资源保护问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旅游法》起草组副组长尹中卿带队的调研组,主要负责调研了解旅游行政许可和旅游者权利的司法救济问题;国家旅游局局长、《旅游法》起草组副组长邵琪伟带队的调研组,主要负责调研了解旅游者权利义务、旅行社和导游、旅游合同问题。在以上调研和将于5月召开的《旅游法》起草研讨会的基础上,起草组将于6月对《旅游法草案(第一稿)》进行修改。
  3月28日,由邵琪伟带队,旅游法起草领导小组成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陈耕,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以及全国人大财经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到国旅总社开展第一站调研。国旅集团和国旅总社的有关负责人、导游员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并针对旅游者权利义务、旅行社和导游管理、旅游合同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看法,为修改旅游法草案提供参考。
  4月19日至21日,以邵琪伟为组长,陈耕、杜一力等为成员的旅游立法调研组到湖北调研。在鄂期间,调研组实地考察了武汉市部分旅游企业和武汉导游服务中心,就“零负团费”、“旅游购物”、“导游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与湖北省大专院校旅游专家、旅行社负责人、导游进行座谈,并认真听取了省人大、省政府关于湖北省旅游立法工作、旅游业发展的专题汇报。邵琪伟指出,旅游立法是旅游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湖北为此次调研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和建议,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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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旅游法》起草调研:建立竞争有序的统一大市场
  4月6日至13日,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旅游法》起草组副组长尹中卿带队,《旅游法》起草组成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马之庚和芮清凯、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工委、国家旅游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赴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专题调研。其间,调研组重点围绕旅游行政许可、旅游者权利的司法救济问题,先后召集自治区与各主要城市的人大系统、政府系统、司法系统、旅游企业等单位和部门代表进行了专题座谈,并对南宁、百色、防城港、钦州、北海等城市的重点旅游企业、景区景点进行了实地考察。
  立法目标是建立统一旅游大市场
  针对调研中代表们提出的相关问题,马之庚、芮清凯表示,座谈会上大家对旅游行政许可和旅游者权利司法救济问题的热烈讨论,给调研组提供了许多看问题的新视角,很受启发。杜一力指出,《旅游法》是大《旅游法》,不是部门法,是围绕统一旅游大市场这一目标对规则的明确和完善,会涉及民事责任和政府责任,而绝非围绕某一部门的权力扩大与否展开;旅游行政许可不是本次立法的主要目标,从大家讨论的情况看,立法的原则是一致的,即更好地保护游客利益,建立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从保障游客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填补现有法律法规在许可上的空白,比如对热气球、登山等有一定危险性的旅游项目以及层出不穷的旅游新业态,应该在此次立法中做出相关规定。
  尹中卿在总结此次调研工作时表示,广西自治区对本次调研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准备,许多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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