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游归现理赔高峰 专家详解辨清旅行险
2011/10/12 9:47:37


 
图 全景
 
  “十一”假期已经结束,广大市民出游成潮,有数据显示今年“十一”期间出游人数再创历史新高,达到3.02亿人次。然而部分游客阅尽名胜满载而归的同时,也不乏发生意外的事例。这部分游客在找到保险公司理赔时,由于对自己购买的旅行险具体条款理解不清,而与旅行社或保险公司产生了纠纷,而且在理赔的时候也遇到颇多麻烦,走了很多弯路。为此记者调查了当前消费者存在最普遍的几大旅行险误区,走访了相关律师和相关保险专家,为广大游客在购买和理赔旅行险时提供便利。
  分清责任险和意外险
  案例:家住河西区的李先生和妻儿报了某旅行社的云南五日游,但李先生在到达当地的第一日就突发哮喘,转天就选择了返津,导致全家整个旅行取消。李先生家人认为此次旅程几乎没有参加,后来找到旅行社洽谈退款和理赔事宜时,旅行社对此并不进行赔付。
  专家详解: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郑红玲律师在采访时表示,很多消费者认为在旅行社报团时已经交了相应的保险金,所以在旅行中出现的意外旅行社理应进行赔偿,实则不然。这是典型的混淆了旅行社责任险和商业意外险。
  旅行社责任保险是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该险种的投保人为旅行社。投保后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承担对受害旅客进行赔偿的责任。旅行社责任险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此类保险是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埋单,而游客本人发生的意外事故或突发疾病等由于旅行社没有过失或者疏忽等责任而不在承保范围内。
  而商业意外险是指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投保人、旅游者)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障项目包括死亡、残疾、医疗和停工给付等。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对意外伤害的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该案例中,李先生的突发哮喘属于自身疾病发作,不在旅行社责任险承保责任范围内,故其不能要求旅行社及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等赔偿;如果李先生在旅行社责任险之外还投保了商业意外险,并且保险责任包括疾病的突然发作等情形,那么可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要求相应的理赔。
  此外,李先生以旅游几乎未能参加要求旅行社退费一事,则应根据双方所签旅游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可根据公平原则处理。
  明确赔付比例和免赔范围
  案例:家住南开区的黄先生是位高级白领,热爱户外运动。但因工作繁忙等原因已经很久没有过户外出游等活动。在“十一”期间黄先生参加了大学好友组织的自驾探险游。但由于缺乏相关常识和久不锻炼,骑马时发生意外导致右臂骨裂,因之前上过意外险,在和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拒赔。
  专家详解:针对该案例,郑红玲律师解释道,广义的意外伤害险包括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险。人身意外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导致残疾或身故时,保险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金。意外医疗险则是为因意外事故需要救护的被保险人支付相应金额的医疗费用。 意外保险在赔付上可以简单的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造成死亡和残疾的赔付,另一类是对程度相对较轻的医疗费用的赔付。
  旅游意外险保障的是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旅游者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残疾的结果或意外医疗费用的损失,不论是否属于旅行社的责任,都可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向旅游者进行赔付。
  意外险的种类很多,有几十种。游客一定要先了解清楚不同险种的保障范围再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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