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旅行安全隐患多 游客应做到有“备”(图)
2011/10/18 18:00:07
今年“十一”黄金周,全市旅游安全事故零发生。图为10月1日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在我市一个景区游览。(记者 于启波)
2010年,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首次突破2000万人次,同比增长14.9%。
与此同时,国内外各大景区、景点都有威海游客的身影。他们或通过旅行社,或以自助游的方式来到心仪的景区,让身心得以放松。然而,不少市民对于旅途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却知之甚少。外出旅游,身在陌生环境,尤其需要重视旅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到景区游玩 应遵守“游客须知”
案例
2008年8月11日20时许,来自北京的张先生和女友在国际海水浴场,租了一条充气船,在下海时,张先生和女友把救生衣脱了。船很快划到了深水区,一个波浪袭来,两人全部落水。由于他们均不会游泳,张先生很幸运地抓住了船的一边,没有沉入水中,但其女友很快沉到了水下。幸亏沙滩上有3位会游泳的市民,张先生大喊救命,大家迅速跳到了水中将他们救了出来。
2011年9月4日,烟台游客郝先生随旅行社来到昆嵛山游玩,游兴大发的郝先生与几名同事决定探索山间小溪源头,便向深山未开放区域走去。14时30分,当他们行至一处人迹罕至的山间小路时,郝先生不慎滚下路边20余米深的崖底。由于其所处位置偏僻,且同行的其他报警人不能说清具体地点所在,当地民警与120医护人员徒步上山搜索,走了10多里山路才找到郝先生。经医生检查,他左前臂肘关节脱位、骨折,盆腔内有血肿。
提醒
市旅游局工作人员表示,为保障游客安全,我市各大景区、景点都制定了周详的“游客须知”。如要求游客自觉遵守游览秩序,不得拥挤,勿到未开放景区游玩、划船必须穿救生衣等。对于这些规定,游客要自觉遵守,这是旅游安全的最基本的保障。
据介绍,虽然景区和旅行社工作人员会反复向游客强调这些规定,但还是有部分游客,特别是以自助游方式旅行的游客不以为然,导致游客走失等情况时有发生。市旅游局提醒,如有游客想前往山区探险,在不违反景区规定的前提下,要做足准备,带上必备的照明设备、雨具等。此外,最好请熟悉情况的当地人做导游,一旦发现情况不妙,应立即按原路返回。发生事故后,要服从救援人员管理。
外地自驾游 先熟悉当地交通
案例
2011年5月1日18时许,来威游玩的青岛游客一行7人,驾车行驶至市区疏港路与704省道交叉口处,与一辆集装箱货车相撞。其中一名年幼的女孩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停止呼吸。驾驶员颅骨及多根肋骨骨折,其他游客不同程度受伤,游客所驾驶车辆损坏严重。
2011年10月2日下午,在石岛旅游返回途中,青岛游客姜先生驾车载着家人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大货车将轿车压住,姜先生家人被困在车中,所幸被路过的的哥救出。医生检查发现,姜先生的妻子、母亲的腰部和腿部均受伤。
提醒
来自市旅游局提供的数字显示,在刚刚过去的“十一”长假中,自驾游和自助游散客占来威游客总数的近八成。通过烟威、青威两个高速公路入口进入威海的车辆分别达5万辆和6.8万辆。
自驾游多在外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需要人们特别注意。对此,市交警支队民警建议,自驾游司机从外地来威,或者威海市民自驾游到外地,首先要先熟悉所在城市的交通。例如,威海单行线较多,大部分道路实行的是人车分流通行方式,这和不少城市不一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先保护好事发现场,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并确定责任。同时要保管好所有与理赔有关的相关资料,以免因材料不全或丢失对后续的理赔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而对于乘坐公共交通出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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