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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峰树影---5.17平谷东指壶穿越游记

[日期:2008-05-23] 来源:  作者:兰溪 [字体: ]

前言:

    按照规矩,写游记是新人的活儿,轮不到我。之所以这么自觉自愿地承担起这个任务,完全是出于两个原因:一,队伍实在短小精悍,在回程的车上分派这个任务的时候,一个最应该完成作业的同学第二天就要出差,一个星期之后才能回来。另外两个秤不离陀、陀不离秤的MM虽然咬着后槽牙勉强答应了,但凭我的直觉不大靠谱;二,我承认,我非常非常对不住匪队,这次他交给我的两个任务---收队和CFO,全让我踢皮球一样还给了他,让他到最后无比辛苦和郁闷。所以,写游记这事,就算把欠匪队的情先还上一部分吧。

    不过,我得多少为自己辩解一下:虽然我自认为有无比坚定的毅力,但登山体力和技巧却一直徘徊在20分到60分之间(百分制)。所以,像穿越东指壶这样充满惊险崎岖的路线,如果我真的乖乖听话走在最后,最大的可能是得麻烦领队一直到后面来收我这个“收队”,那就乱套了;或者更糟,我一个人在后面自己收自己,然后悄无声息的挂掉了都没有人知道......无论如何,我都认为厚着脸皮走在队伍中间是明智的,这样来年清明就省得大家再来看望我了。

    至于担当后一个职务的原因,完全是因为匪队有个错误的理念---他认为女人都应该很会算帐,比如孤单,比如暖暖,他可能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居然挑了个根本不会算帐的女生做了CFO。我在电话里听到这个任命的时候,禁不住大笑三声。可是这时候拒绝显得太没有诚意,不够实在,所以只好答应。匪队,下次再钦点CFO之前,记得一定要先问一声:你会算帐吗?这样,悲剧就不会再重演啦!

正文:

    在开始落笔之前,我长长地思考了三分钟。因为我想搞清楚一些问题:凡是最近在俱乐部里活动的,大概有多少人钻过那个30厘米的石缝?有多少人喝过匪队驰名的带着冰碴儿的酸梅汤?又有多少人在玻璃台的大炕上杀过人?怎么也过百了吧?!......我是个拒绝重复的人,所以这些问题格外重要。炒冷饭没意思,炒热的,拿什么下锅呢?

    问题不难解决,路是一样的,但走过的人行色各异。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人”更有意思的呢?

    筋斗云(匪队):从平谷市区一接到他,这位老大就念叨着因为家里人反对,这次活动之后就要收山。对于这个事情的未来发展,我暂且持观望态度。因为在若干小时之后,他又念叨着周日早晨不陪我们玩了,要独自去探路。老大,路探出来是干吗用的呢?

    “大砣”和“二砣”:这俩MM报名时是没有ID的,大砣和二砣这俩称呼是怎么出来的多半要去问匪队,反正别人叫得挺欢,她们两个也答应得挺爽。从一上路,她俩就因为从匪队那里拐来的一根杖开始闹腾。我们一度怀疑她们是“德云社”派来的卧底,实际上不是,“二陀”在大晚上杀人时还捂在被窝里给经理和客户回电话,让我们一度噤若寒蝉。

    “庭前月色”:这个娴静幽雅的ID实际属于一个高大健壮的GG。早晨在三夫门口碰到他时,他刚抢占了一个极好的车位,让我郁闷无比。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在他的指挥下,我终于把车塞到一个空挡里。后来在山里,这位有体力有经验的东北帅哥一直很照顾大家,绝对是具有培养前途的好同学。

    “谷之雨”:上次去山庄烧烤就知道她是游泳教练,可没想到这次居然连袜子都没穿---游泳可以不穿袜子,登山可绝对不行---没多久脚就磨破了,匪队先是为她上了“创可贴”,实在不行又上了绷带。但是,她不仅顽强地走完了全程,而且最后还跟着探路去了,佩服。

    “格凡”:我的表弟,他是被我软磨硬泡拉进来的。因为他是草原上长大的孩子,禁磕禁碰,而且最近公司里出了一堆麻烦事,出来散心最好。只不过他周末本来打算拔牙---牙有心情重要吗?

    “魔幻”:我承认忽悠她出来多半是处于私心,因为15号那天中午的时候报名的还只有7个,不够组队,事后证明这个高挑文静的MM绝对是靠谱的好同志......我之所以闹心是因为那天是我的生日,我特别特别想队伍能成型好出去逛逛。各位看在我是寿星的份上就原谅我吧?我活这么大我容易吗?

    “虫子”和“小老大”:“虫子”特敬业,大半夜的还等着老板的电话,不肯加入我们杀人的阵营。“小老大”很文静,一路上就像隐身了似的,她永远在,可你永远感觉不到她的存在。

    “花溪”:空降的MM,娇柔可爱。她最爱做的事就是抱紧一棵树,在我们路过时强调:我在等着收领队呢......

    最后就是我们的“四人帮”:不妙、季节、季节的女儿雷雯,还有我,今年的三次出行,我们就像一根线上的蚂蚱,一个出来就牵出来一串。不妙爬山时很认真,杀人时更认真。季节带了自己做的寿司,味道好极了,以后说什么也得继续跟着她。可爱的雷雯绝对是三夫金牌美女领队的坯子,只不过走她的队伍还要再等上十年时间---现在的GG们只好干咽口水了。至于我,从03年加入户外起,就明白了一个事实:我不可能成为一头真正的驴。真正的驴不光要能走,还必须得驮东西。我没那体力,真的没有,从第一次走云蒙山就知道了。那个55L的大包让我摇摇欲坠,除了低头看路防止滑倒,我没心思想别的。盯着石头和烂泥一路走,这严重违背了我亲近户外的本意:我是出来看风景的,不是单纯锻炼大腿肌肉。所以,这些年,我一直和户外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真正的驴不必讥笑我,我和大多数MM一样,我们想锻炼一下,想帅气一把,想自由一回,可那个大包是个阻碍---事实证明,不背包的话,我可以一路攀升到四姑娘山海拔四千六百多米的垭口还活蹦乱跳;可一上包,估计登顶香山都难。这是人和人之间的区别,没办法。

    所以,这次轻装穿越成了我---还有其他MM最中意的活动,队伍中4:10的男女比例就是这么来的。事后证明,这是个极好的搭配,为数不多的男生在队伍里极其重要,英雄助美的势头风起云涌。各位GG,你们都牵过了所有美女的手,还有啥抱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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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匪队的人品真不是盖的---超好!天气预报周六有阵雨,周日有中雨。结果呢,虽然周六从一大早就阴沉着天,还时不时刮点山雨欲来的小风,可到最后楞是一滴雨没下,到下午三、四点的光景,居然出太阳了,让我们在无限欣喜中领略了东指壶的美景。同学们,把照片都拿出来晒晒,让大家看看夕阳之下我们是怎么笑容灿烂的!

    至于徒步的过程,我不打算详细说,呵呵。原因很简单:对于走过的同学,说了没新鲜感;对于没走过的同学,说了没神秘感。不过,我可以略微描述一下。大概一个月前,我们“四人帮”随匪队穿越了桃花海,走到玻璃村的时候,精神全部崩溃了,那漫长的33公里,简直像截肢一样,把我的腿和灵魂彻底分开。这次出发前,匪队在论坛上告诉我:这次和上次不同,没那么虐。我半信半疑,虐和虐之间,差别有多大?

    事实证明,差别还是很大的。走桃花海,没有任何技巧可言,就是把大脑别在腰上一路傻走。而走东指壶大不一样,公路、石头路、台阶路、铺满落叶的舒服的土路、蚂蚁路、难度各异的攀升和下降、钻石缝、抱树、抓男生的手、踩匪队的脚......嘻嘻,最后一点要说明一下,每当有个大陡坡,MM们犹豫害怕的时候,匪队都很干脆地把脚戳在那里当台阶:“踩吧...没事儿,领队就是用来踩的!”如果哪个地方实在很凶险,大家都面面相觑不敢下的时候,匪队也会立刻奔过来临时客串一棵树---比真正的大树还好使的“树”,因为这棵“树”的手比树枝更温暖,更有安全感。于此,我禁不住从内心里发出一句感慨:老大,你真的真的很“M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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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路程的后半段,不时传来MM的呼唤:“来棵树吧...”总有一个男生会适时地出现在那里。尤其是过那道著名石缝的时候,四个GG轮流把大包传递过来,那场面要多阳刚有多阳刚,引得MM们带着无限崇拜的目光在下面狂按快门。也许,这是大多数男生热爱户外的重要原因之一?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随着高度的增加,景色开始如诗如画,山峦的秀美和险峻一览无余。这个时候的山没有烂漫的野花,却有着朴素和浑厚的美。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心理作用,难道用自己脚步丈量过的地方更与众不同?也许是吧,走过的路就和走过的人生一样,别人看着也许平淡无奇,在自己心里却百转千回。

    我们走到烽火台的时候,正是夕阳西照的时分,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搀杂着汗水的欣慰的微笑。我们不是走过这里的最强的队伍,但却是最团结的队伍之一。有人脚磨破了,有人手摔伤了,但什么都不能阻止我们一路欢声笑语地前行。那架支在杖顶的自动相机拍下了我们相聚的合影,快乐,定格在这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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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的时候,匪队想去探路,于是想跟着去的和想直接回村的兵分两路。我很有自知之明地随几个同学打道回府,不是不能走了,而是探路这事本身就不是我这种水平的人能掺和的,搞不好还会给领队添麻烦。匪队为了照顾我们一天都在压抑自己的速度,现在给他个机会去翻个大筋斗吧。

    回村的路无比轻松和悠闲,我们甚至坐在马路上聊了会儿天。花溪看来是走劈了,难为这个小姑娘第二天还要出差。魔幻看起来瘦瘦弱弱,其实耐力不错。我俩坐在一棵开满鲜艳花朵的树下留影,我表弟后来评价这张照片“笑的特纯洁......来自内心的一股狂喜”,让我着实晕了一会儿,后来才发现说的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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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小插曲不断,地梗上蹲了只大肥猫正盯着一群鸡发呆,魔幻见到立刻窜到马路另一头去了。我问:“你和猫有仇?”她摇头:“不,是猫和我有仇。”随后遇到一只大驴带着一只小驴吃草,这回魔幻不怕了,无限欣喜地大叫一声:“看,驴!”把那小驴吓得一楞,嘴一张,草全掉在地上,引得我和格凡哈哈大笑。

    其实这不是我们队伍唯一和动物的纠纷,在我们到达村子洗漱一番之后没多久,匪队率领探路的人马就杀回来了。探路没有成功,却听到一个更有趣的故事:下山经过一群鸡时,某位同学居然被吓得震天动地地尖叫起来。据匪队描述,这声惨叫比今天行军时最高分贝的惊叫还要惨烈一万倍。

    直到开始晚上的腐败大餐,我们还在一直津津有味地讨论着这个话题。这位同学坦白自己害怕一切长羽毛的、嘴尖尖的动物---尤其是鸡。我表弟下定义这是“羽毛恐惧症”,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大家全都兴致高涨地开始出馊主意。我说应该把这位同学送养鸡场去,没准过两天形势就掉过来了,鸡们都纷纷出逃,因为来了个“杀鸡狂魔”;匪队建议还是先观看小鸡孵化,一切从娃娃抓起;还有人说还是今晚去偷只鸡塞到这位同学的被窝里比较靠谱,百年修得共枕眠嘛......看出来了吧,在山上同舟共济的队友,一到山下就开始互相踩乎,我们对自己人品的掌握都是很灵活滴,嘿嘿!

    鸡这个话题讨论得差不多了,我们开始玩“一个老船长”和“007”的游戏,其间爆笑了N+N+N次,肚皮实在扛不住了。具体内容不描述了,反正场景超级热闹,直到现在我重温当时拍摄的视频都忍俊不禁。那个时刻,昏黄的灯光下,丰盛的酒席前,我们每个人都童真烂漫,开怀大笑。人生快事,不过如此吧?!

    游记写到这里,已经到了尾声。因为其后的传统节目“杀人”没必要像流水帐一样汇报一遍。在这个举国致哀刚刚结束的日子里,发表这样一篇格调轻松的游记也许并不是一个好主意,但我还是坚持把它写完。地震摧毁了四川,但地震不能摧毁我们的全部生活。努力赈灾,是我们应该做的;继续发掘生活中的快乐,保持微笑而高昂的姿态,也是我们应该做的。那些在灾难中无辜离去的人们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生命那么无常,我们最应该做的是---珍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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